尊敬的家长:
你们好!我中心自成立以来,得到了各位家长的大力支持。为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,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更好的服务于孩子,使他们早日康复,中心制定以下规定,望遵守为盼。
入园须知:
1、 如实告知孩子的疾病史和各种异常情况,以便中心妥善照顾;如有隐瞒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。
2、 不允许将贵重物品(除助听器外)留于本中心内,否则损坏与丢失本中心概不负责。
3、 孩子入校衣物不绣名字,如有遗失,中心不负责赔偿。
4、 家长不得私自给孩子或老师留现金,如需给孩子添置衣物或特殊物品,交由财务安排购置。
在园须知:
5、 家长不得以任何形式馈赠老师钱物或礼品。
6、 在校就读期间,凡当月离开本中心15天以内未办理退学手续者扣除离校期间的伙食费,其他费用照常交纳。
7、 离开中心15天以上者扣除离校期间伙食费,学费扣一半。
8、 开中心超过一个月者需交纳床位费,否则再入校将作为新生入校处理。
接送须知:
9、 为了孩子尽早适应中心内的学习生活,首次接孩子的时间请遵照当班教师的要求执行,不得随意接走孩子。
10、 日托孩子的家长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接送孩子:
早上送孩子时间:8:10-8:25 之间
下午接孩子时间:17:50-17:55 之间(夏季)
17:20-17:25 之间(春、秋季)
16:50-16:55 之间(冬季)
11、 无论因何种原因,没有按时接送孩子的请按下列要求遵守本中心的规定:
送孩子时:由专人将孩子带入教学区,家长不得在上课时私自进入教学区。
接孩子时:带班老师会将孩子托付于专人在教学区外等候家长。
为了本中心工作是顺利开展,请您自觉遵守以上各项须知。
郑州康园听力言语康复中心
2005年5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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